牙克石市信访工作领导接待日制度

为了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制订本制度。
一、参加接待的领导人员范围:
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二、接待时间及地点:
 接待群众来访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时间为每月单日,每位市领导按照预先安排的固定接待日程进行接待;不定期接待是指在定期接待以外的其他时间,发生群众集体上访或有重要信访问题,根据信访事项性质及领导的各自分工临时安排的信访接待。
接待地点:市信访办接待室
三、接待群众来访反映问题的范围:
着重处理群众信访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如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三农”问题,包括土地租用、征用或承包,农民身份界定及收益分配等;企业改制问题,包括职工买断、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及拖欠工资等;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退武军人安置问题;城市建设问题,包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占地、工程质量、施工噪音等;农民工工资问题;基层组织建设;民族宗教及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疑难问题等。
四、接待方式:
采取轮流接待与工作分工相结合的方式,领导班子成员按照预先安排,在指定日期到接待场所接待信访群众。
一般每次接待安排一名领导,遇重大群体性上访或疑难问题也可由多名领导到场协调解决。为使领导接待日效率更高、处理问题更符合法律要求,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或律师要陪同领导接访。
如果因公务不能进行接待,接待领导必须委派一名市委办或政府办副主任及相关部门领导负责进行接待。
五、接待群众来访事项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要按照“谁接待、谁负责”、“一包到底、一案一清”的原则,做到包接待、包协调、包落实、包督办、包稳定。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需调查核实的应当跟踪有关单位调查办理;情况复杂或涉及多个部门的,应当亲自召开协调会议,商定解决办法。
(一)坚持首访接待负责制和重大疑难信访件领导包案制;
     (二)严格遵守国家《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手续和时限要求;
     (三)对能够当场处理的问题,接访领导直接答复或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疑难信访件,要亲自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四)对多人来访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要求信访人推选不得超过5人的代表提出;
     (五)遇有信访人不遵守《信访条例》规定,影响接待工作,经批评教育无效的,接待人可以通知公安机关或者通知其所在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带离。
     六、接待群众来访的组织安排
     (一)市信访办负责市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市委办、政府办应保证一名主任或副主任参与接待,并做好接待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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