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市牙克石林场:
呼伦贝尔兆风新能源有限公司牙克石市20.1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拟使用牙克石市牧原镇境内权属为牙克石市牙克石林场国有土地0.184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0.1842公顷(天然牧草地0.1842公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23年批准公布的现行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内政办发〔2023〕92号)有关规定,牧原镇统一年产值区域区片为Ⅰ级,涉及一个征地区片地价片区,区片综合地价为26.0385万元/公顷,涉及地类补偿为:天然牧草地0.1842公顷,补偿标准为10.4154万元/公顷,实际补偿标准为10.4154万元/公顷,该项目补偿金额合计为1.9186万元。
项目使用国有土地,不涉及社保安置农业人口和劳动力事宜。被使用土地未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5个工作日。告知后,凡在使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青苗和抢建地上附属物,使用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者,可到牙克石市自然资源局质询,或依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事项有要求牙克石市自然资源局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专此告知。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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