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牧原镇,由中广核(牙克石)新能源有限公司承建。工程拟新建220kV风电场升压站1座,通过1回 220kV线路接入国网兴隆500kV变电站220kV侧。本工程新建 220kV送出线路采用单回架空方式,采用2×JL3/G1A-400/35导线,线路亘长约19.5km。建设工期5个月,工程总投资3872万元,资本金占比30%,其余为银行贷款。
二、公示对象
周边受影响群众及其它利益相关者。
三、公示目的
征求群众及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看法。
四、意见征求形式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下述单位反馈。
五、评估主体单位
中广核(牙克石)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 峰。联系电话:15174758666。
六、编制单位
内蒙古纳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欣月。电话:17647698088。
邮箱:nmgndgczx@163.com。
七、公示周期:公告日起15天。
中广核(牙克石)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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